宁陕县寨沟党性基地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DLAK-2020-026

2、项目名称:宁陕县寨沟党性基地道路工程

3、预算金额:1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宁陕县寨沟党性基地道路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50,000.00元, 项目概况: 宁陕县寨沟党性基地道路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土石方开挖、铺设混凝土路面、增设排水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20 00:00:00 至 2020-09-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03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19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交通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2号

联系人:宁陕县交通局经办

电话:0915682277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工

电 话:18809151696

传 真:0915-331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