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广场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JS2020(089)号

2、项目名称: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广场硬化项目

3、预算金额:1,550,285.49元

4、最高限价: 1,550,285.49元

5、采购需求: 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广场硬化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550,285.49元, 项目概况: 在建实训大楼前广场进行硬化,采用石材铺设硬化、及移动篮球场地、周边休闲石凳、建设车棚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10 00:00:00 至 2020-12-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授权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全过程,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4、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投标人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05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有意向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授权拟派项目经理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20 14:0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0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千阳县东海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9277755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917-3123018

传 真:0917-312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