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川镇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CG〔2020〕10号

2、项目名称:雍川镇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预算金额:87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454,9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生活污水治理

第2包: 二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415,1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生活污水治理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14 08:00:00 至 2020-09-3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至今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代理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05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10 14:30:00

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3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雍川镇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麦禾营村

联系人:岐山县雍川镇政府 经办

电话:0917-83303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7609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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