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中心学校室外污水管网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8-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中心学校室外污水管网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中心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中心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用途: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预算金额:430298.84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8-04 00:00 至 2020-08-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免费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8-17 14: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南延巨业大厦7层(南侧-1)
邮编:

054001

邮编: 054001
联系人:

李校长

联系人: 梁亚超
电话:

0319-6771295

电话: 0319-5252101
传真:

0319-6771295

传真: 0319-52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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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5327808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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