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0】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现状雨污合流管道作为污水管道使用,新建雨水管道14120米。涉及涞阳路(道城街-祖冲之大街)、祖冲之大街(德成路-拒马河)、向阳路(金昌街-祖冲之大街)、泰安路(祖冲之大街-西大街)、遒城街(涞阳路-德成路)、府前街(涞阳路-德成路)、涞阳路(拱辰街-遒城街)、遒城街(涞阳路-向阳路)、向阳路(古塔街以南133米-金昌街)、东大街(惠丰路-拒马河)等10个路段的雨污分流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为外省企业的须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网上截图备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4 09:00至2020-08-1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完成网上报名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08-04 09:00至2020-08-1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完成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涞水县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隆兴商务中心B-16层
邮编:

0741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马召

联系人: 蒋帅
电话:

0312-4899810

电话: 0312-3372883
传真:

0312-4899810

传真: 0312-332999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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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aobiaoLead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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