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峰镇清河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D-2020647F

2、项目名称:翠峰镇清河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910,096.79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翠峰镇清河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0/, 采购预算: 910,096.79元, 项目概况: 1)新修景观小品5处; 2)街道两侧墙面做外墙一般抹灰2800平方米; 3)新建青砖花坛1500米; 4)整理绿化用地1200平方米; 5)种植草坪和花卉1200平方米; 6)栽植乔木樱花(胸径8cm) 180棵;7)彩绘文化墙900平方米; 8)街道标识牌11个; 9) 村部前青砖护栏80米。,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24 00:00:00 至 2020-10-0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无在建证明材料】;(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8-11 16:30:00 止

地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209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即可。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18 14:00:00

地点:周至县万联建材城东门27号楼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周至县翠峰镇清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兵峰

电话:1822052633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恒梅

电 话:15769298538/886085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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