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卜街(方盛路-仓宁北路)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0-08-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卜街(方盛路-仓宁北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SJZYHQ-[2019]0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赵卜街(方盛路-仓宁北路)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道路长约565.81米,红线宽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管网综合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配套设施工程。 2.3建设地址:项目位于裕华区贾村,北起仓盛路,南至仓宁北路。 2.4工期: 9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7合同估算价:896.814889万元 2.8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5 09:00至2020-08-26 0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08-05 09:00至2020-08-26 0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金明大厦 C 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承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 地址: 无
邮编:

无

邮编: 无
联系人:

谢晨

联系人: 王帅
电话:

0311-86578212

电话: 0311-67267955
传真:

无

传真: 无
电子邮件:

无

电子邮件: 无
网址:

无

网址: 无
开户银行:

无

开户银行: 无
账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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