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富康村至永兴村道路


发布时间:

2020-08-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富康村至永兴村道路维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富康村至永兴村道路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富康村至永兴村 主要建设内容:路面的翻修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7 09:00至2020-08-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四农场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与南二环西北角50号103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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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11
联系人:

吴守君

联系人: 房月岺
电话:

13784104977

电话: 1583393672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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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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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ZP103@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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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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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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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5815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