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站站前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0-08-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站站前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任丘市行政审批局以任审标核[2020]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站前疏散广场、树阵广场、社会车辆停车场、公交车停车场、车行道路及绿地花园工程,并建设给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工程内容为广场铺装、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回复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单位具有近2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0年6月-2020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具有近2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0年6月-2020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投标单位具有近2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0年6月-2020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4财务要求: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凡列入任丘市“失信黑名单”的单位或有列入任丘市“失信黑名单”个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10 09:00至2020-08-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0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沧州金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 地址: 河北省黄骅市
邮编:

062550

邮编: 061100
联系人:

于主任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0317-2239857

电话: 153837793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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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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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jinding533344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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