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户外形象牌匾标识及公交站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户外形象牌匾标识及公交站亭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家庄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冀石化园招标核字【202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户外形象牌匾标识及公交站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石炼路与工业西街交叉口东南角、建石南路与工业大街交叉口东南角、石炼路与东三环交叉口东侧跨街、化工中路管廊、工业大街与化工北路管廊、清源大街与石炼路口交叉口,以及城宇花园公交站、石炼一区公交站、石炼二区公交站、南乐乡南口公交站、石炼厂站、工业大街东华化工公交站;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制作、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包含设计、制作广告业务,注册资金为3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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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2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中应明确广告设计制作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12 09:00至2020-09-02 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郑重提示: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 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 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 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 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 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 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 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 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 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扫黑除恶活动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 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 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 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 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 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冯主任

联系人: 杨倩
电话:

0311-69098822

电话: 0311-8625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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