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北水源地表水厂建设工程(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0-0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北水源地表水厂建设工程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审批投资备字[2019]1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资本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平泉市卧龙镇下洼子村南侧,爆河右岸,小岔线与大龙线交口处。 2.、建设内容:水厂厂区内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3 、计划工期:2020 年 09 月 22 日到 2021 年 09 月 30 日,合计 374 日历天,2020 年 09 月 30 日前确 认准确工程量。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5 09:00至2020-08-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14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泉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欣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泉市经济开发区 364 号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双柳小区9#综合楼201-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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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67000
联系人:

蒋学昊

联系人: 赵伟奇
电话:

13171623123

电话: 134634929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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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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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chengdexinm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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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承德市桃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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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5094060104000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