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靖口镇中心小学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太白县-2020-00036

2、项目名称:太白县靖口镇中心小学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166,526.30元

4、最高限价: 166,526.30元

5、采购需求: 太白县靖口镇中心小学屋面防水维修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66,526.30元, 项目概况: 太白县靖口镇中心小学屋面防水、钢构屋架及彩钢屋面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10 00:00:00 至 2020-10-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经营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章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完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2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51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2020-08-27 至2020-09-02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516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08 14:30:00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太白县靖口镇中心小学

地址:靖口镇关上街村

联系人:太白县靖口镇中心小学经办

电话:493331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正大地

电 话:8885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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