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TZ-HZ-2020099C

2、项目名称: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888,4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I标段:河道垃圾清理工程及河道湿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4,537,7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第2包: II标段: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533,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第3包: III标段:庭院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设备, 1 项, 预算金额:817,7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01 08:00:00 至 2021-02-28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I-II标段: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施工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III标段: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4 18: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I标段:河道垃圾清理工程及河道湿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II标段: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III标段:庭院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设备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招标文件须现场现金购买,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22 09:3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地址:勉县定军山大道金寨社区旁

联系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经办

电话:0916-29972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916-889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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