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官庄镇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官庄镇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投资招【2020】05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兴业路(809县道-东大公路)、市场路(809县道-东大公路)、中兴路(809县道-东大公路)、新华路(809县道-中心小学)、商贸大街(兴业路-东大公路)、809县道(兴业路-东大公路)、东大公路(兴业路-809县道)、东大线(809县道-建设大街)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 5.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http://zfcxjst.hebei.gov.cn/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报送信息查询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5 00:00至2020-09-11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09-05 00:00至2020-09-11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人: 赵孟晨
电话:

18831938858

电话: 155301222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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