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展示区一期改造提升项目新建停车场、入口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展示区一期改造提升项目新建停车场、入口广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沧州市大运河生态修复展示区一期,占地面积约1.6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心广场、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给排水工程、照明亮化工程、监控广播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期任一天查询结果为准,开标时提供网页截图。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7至2020-09-11,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北京路华凯大厦908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7 09:30,地点为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沧州市北京路华凯大厦9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22#华泰商厦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层908室
邮编:

061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薛晓菲

联系人: 伊欢
电话:

0317-5676569

电话: 0317-8962256
传真:

0317-5676569

传真: 0317-8962256
电子邮件:

476346901@QQ.COM

电子邮件: hbjs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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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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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535000000084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