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五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8.2%,11.8%,招标人为兴隆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沥青混凝土改造73838平米,新建沥青混凝土6435平米,新建混凝土路13961平米,透水砖铺设37832平米,新建花坛10286米,墙体美化3881平米,新建毛石挡墙、长城墙、挡土墙等墙体5325.5米,安装路灯146盏,新建树盆166个,卵石路面铺设665平米等。 2.2、本次招标项目区位于承德市兴隆县。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11月 26 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六个标段,其中一至五标段为施工招标;六标段为监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近两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提供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0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8月财务状况报表原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根据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只可对一至六中的某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同时参与,否则该投标人所有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9 00:00至2020-09-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30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西关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迎宾路北河北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

067399

邮编: 067399
联系人:

贾君

联系人: 刘淑霞
电话:

15097858885

电话: 150316671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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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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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873080000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