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0】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唐山市迁安市境内。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全市 21 个镇、乡、街道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具体建设内容:翻修道路、改建道路、步道砖、路沿石、污水治理、厕所改造、亮化、绿化、整治沿街立面、绘制文化墙、村庄标识、节点打造、垃圾处理、治理坑塘及修整残垣断壁等项目的建设。 3、总服务周期:24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工程设计及施工,本项目全线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编制、竣工图编制、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相关工作;本项目全线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相应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及能力。(2)联合体成员最多4家。(3)牵头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0 09:00至2020-09-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3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钢城大街886号创客广场B座9楼 地址: 唐山市金融中心B座901
邮编:

063000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孙海坤

联系人: 于志成
电话:

0315-5352921

电话: 0315-2220136;1393151863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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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hah2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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