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公园站前西广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月公园站前西广场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同意开展新月公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73号及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新月公园站前西广场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月公园站前西广场项目位于雄安昝岗片区,雄安站西侧。 2.1.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公园景观工程,占地面积约6.78公顷,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含苗木栽植、场地铺装、园林小品、景观照明等,建安费约5500万元。 2.1.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2招标范围:2.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本标段所有的绿化工程、园路工程、景观建筑及小品、城市家具、灌溉系统、电气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养护、缺陷修复、保护及智慧系统应用等工作。 2.2.2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绿化类等内容;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已完项目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竣工或完工的工程投资额不低于0.5亿元(含)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完工或竣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5信誉要求:有以下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②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③ 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2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④ 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⑤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⑥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⑦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⑧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⑤、⑥、⑦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4)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2)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7)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1)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22)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2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递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0至2020-09-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以下两种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在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36号(工商巷南侧)一楼持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邮购获取: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填写完成《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lbl@dfmbidding.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同时以快递形式寄出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咨询电话:18830788778。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570357526746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鼓励采用第(2)种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按4.1款现场获取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30 09:30,地点为 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第6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大水大街河北大水工业园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36号
邮编:

0717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薛文辉

联系人: 李博伦、董泽然、郝康、吴继红
电话:

0312-5673880

电话: 0312-3116875 1883078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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