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香坊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刘庄子村、东王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香坊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刘庄子村、东王村)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境外私人投资,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0,私有资金占比0.00,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占比0.00,境外私人投资占比0.00,自筹资金占比0.00,招标人为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兴县香坊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刘庄子村、东王村)
2.2招标范围:海兴县香坊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刘庄子村、东王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在本单位近三个月(7-9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2 09:00至2020-09-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5号瑞特家园11号楼802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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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铁链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317-6687390

电话: 186301652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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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anxutian@163.com

电子邮件: bohongzhaobiao@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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