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外墙维修和技侦大楼干挂大理石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0-CS1153

2、项目名称: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外墙维修和技侦大楼干挂大理石拆除工程

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外墙维修和技侦大楼干挂大理石拆除工程,1项,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外墙维修和技侦大楼干挂大理石拆除(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工程改造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16 00:00:00 至 2020-12-1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3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2、报名成功后须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费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谢绝邮寄。3、下载文件:投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14 10: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陕县滨河路5号

联系人:阮枫

电话:136691578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刘媚

电 话:029-86210100转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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