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姬村镇姬村砖瓦窑复垦(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姬村镇姬村砖瓦窑复垦(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元氏县人民政府以元政函【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概况:该项目拟整治土地面积6.293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9159公顷,地类为水浇地。 ②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③质量标准:合格。 ④建设地点:元氏县姬村镇姬村。 ⑤投资估算:1242089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②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4其他要求: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5 09:00至2020-10-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元氏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森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元氏县 地址: 石家庄市富强大街188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周主任

联系人: 张彩乐
电话:

0311-84608971

电话: 1523085099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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