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双丰镇女儿寨边坡挡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DLAK-2020-044

2、项目名称:白河县双丰镇女儿寨边坡挡护工程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796,130.74元

5、采购需求: 白河县双丰镇女儿寨边坡挡护工程,1项, 采购预算: 8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新修挡护挡100米(详见设计图纸),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白河县双丰镇女儿寨边坡挡护工程项目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20 09:00:00 至 2021-01-3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陕西建设网)企业库可查询);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30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发售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无效。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05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白河县双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白河县双丰镇双河村五组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5-70623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915-331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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