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公安局政法大楼院内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B-2020-161

2、项目名称:定边县公安局政法大楼院内维修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53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定边县公安局政法大楼院内维修改造项目,1项, 采购预算: 530,000.00元, 项目概况: 政法大楼院落地面破损严重需进行维修并与法院院落进行分割,砌筑围墙。,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单位自用,财政拨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05 08:30:00 至 2020-11-2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投标人近三个月(7-9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须有养老保险收缴部门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企业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27 17:00:00 止

地点:定边县财政局300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03 14:30:00

地点:定边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定边县公安局

地址:定边县西环路

联系人:定边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42192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院强

电 话:4225048

传 真:422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