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老街及南北大街路灯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00680

2、项目名称:周至县老街及南北大街路灯改造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4,612,017.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周至县老街及南北大街路灯改造工程项目,1项, 采购预算: 4,612,017.00元, 项目概况: 周至县老街及南北大街路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13 00:00:00 至 2021-01-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19年度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19年度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惩戒对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3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文件售后不退。(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2 14:00:00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城镇路灯管理所

地址:周至县北环路西段

联系人:西安市周至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经办

电话:029-8711649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009135594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