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高铁东站周边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高铁东站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商丘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高铁东站周边道路绿化工程;
2.2 项目特征:道路绿化工程;
2.3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0】388号;
2.4 建设地点:商丘市高铁东站周边道路;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建设规模及特征内容:
第一标段:商鼎路(纬九路-纬十一路)长度0.8km,面积10000平方米;纬九路(站前路-商都大道)长度1km,面积10000平方米;纬十一路(站前路-商都大道)长度1km,面积10000平方米;站前路、规划路;建设内容包括两侧绿化,行道树栽植等工程;
第二标段:商鼎路、纬九路、纬十一路、站前路、规划路,两侧绿化,行道树栽植等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商鼎路、纬九路、纬十一路、站前路、规划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商鼎路、纬九路、纬十一路、站前路、规划路两侧绿化工程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施工):7626237.3元;(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6866761.77元、规费:85558.79元、税金:629689.32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4227.42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元)
其中:
商鼎路(纬九路-纬十一路):1864783.35元;(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1673852.53元、规费:24363.69元、税金:153972.94 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594.19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元)
纬九路(站前路-商都大道):2435343.93元;(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2202339.72元、规费:21043.09元、税金:201083.44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0877.68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元)
纬十一路(站前路-商都大道):2329708.92 元;(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2106566元、规费:20292.13元、税金:192361.29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0489.5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元)
站前路、规划路两侧绿化:996401.10 元;(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884003.52元、规费:19859.88元、税金:82271.65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0266.05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元)
第二标段(监理):施工标段中标价的1%
2.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 60 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同施工工期及养护期。
2.10养护期:自工程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二标段(监理):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养护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应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120日历天内发生过中标后而变更项目负责人情况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总监代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业绩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不低于300万的绿化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监理费用为3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施工工程总造价3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监理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显示盈利,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4 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截图并将有查询日期的截图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确定投标者需支付招标文件图纸费用,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3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
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2020-6-23版)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2020年6月23日首页-通知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一(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1: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开具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至2020年11月17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3.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6.4.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至2020年11月16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4.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6.5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 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 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 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系统 2020 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漏报、瞒报、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商丘市平原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丰源电厂院内)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0-2059939、0370-31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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