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九成宫镇澄铭窑村街道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TF2020-088CG

2、项目名称:麟游县九成宫镇澄铭窑村街道环境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806,287.15元

4、最高限价: 806,287.15元

5、采购需求: 麟游县九成宫镇澄铭窑村街道环境整治项目,1项, 采购预算: 806,287.15元, 项目概况: 街道环境整治,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26 00:00:00 至 2021-01-2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16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8号锦园大厦2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23 14:30:00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8号锦园大厦26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九成宫镇人民政府

地址:县杜阳路48号

联系人:麟游县九成宫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796234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78298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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