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中水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水务局平乡县中水利用项目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审字〔20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平乡县县城周边。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及规模:完善环城水系建设,修建东岳大道水系(南环大道-北环大道)长3981米,北环水系(向阳街-东岳大道)1244米,安装路灯约235套及配套绿化工程。 计划工期:2021年04月30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含b类)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含b类)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6 00:00至2020-11-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乡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平乡县 地址: 010-87665755
邮编:

054500

邮编: 100000
联系人:

傅银芳

联系人: 郝惠颖
电话:

0319-7838238

电话: 0319-338522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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