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高速镇安出口辐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旅游文化展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SL(2020)034

2、项目名称:包茂高速镇安出口辐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旅游文化展示工程)

3、预算金额:1,937,749.22元

4、最高限价: 1,937,749.22元

5、采购需求: 包茂高速镇安出口辐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旅游文化展示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937,749.22元, 项目概况: 包茂高速镇安出口辐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旅游文化展示工程)包括高速路口旅游文化墙、高速路口跨桥底景观提升等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包茂高速镇安出口辐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旅游文化展示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7 18:00:00 至 2021-01-3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均可报名;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 ④、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⑥、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⑦、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6 17:30:00 止

地点:镇安县皓悦明珠A座一单元6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01 14:00:0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文景路东北角首创.禧悦里25栋A座16层投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涝巷街34号

联系人:镇安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办

电话:0914532309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17342483252

传 真:0914-533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