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鹿苑大道南段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高陵区-2020-00021

2、项目名称:高陵区鹿苑大道南段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3、预算金额:3,479,300.00元

4、最高限价: 3,479,300.00元

5、采购需求: 高陵区鹿苑大道南段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1项, 采购预算: 3,479,300.00元, 项目概况: 高陵区鹿苑大道南段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位于高陵区与灞桥区接壤处,起点鹿苑渭河大桥南端,终点高陵区与灞桥区分界处,路线全长1.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道路两侧排水沟改造;道路两侧灌木林带的修剪、补种;道路中带增加乔木、移栽灌木,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道路绿化改造提升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01 00:00:00 至 2021-03-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6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A座30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30 09: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A座30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13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691326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麦娟

电 话:029-8822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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