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0-1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已由重庆市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18】3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规模:泰山大道两侧往返及中间绿化带总长4.8KM,人行道总长2.5KM。包括在该路段增设栏杆、交通信号灯,地下通道扶梯改造,人行安全导视,地下通道便道文化,地下通道新增摄像头等交通工程(人行过街信号灯、监控、带LED交通龙门架、卡口测速等);市政工程(人行栏杆及绿化隔离栏杆);地下通道改造(地下通道扶梯改造、共加设8座单行扶梯);安全通道文化及导视牌(地下通道便道文化、地下通道新增摄像头);自动扶梯供电装置(专用变压器及箱体2台)等,建安造价约1105万元。

2.3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泰山大道中段。

2.4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泰山大道交通安全示范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825万元

√工程类别: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22 日 11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08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12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7646599

电  话:023-6780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