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中厂镇大坪黑水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8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中厂镇大坪黑水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CG-BH202117

三、采购人名称:白河县中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白河县中厂镇顺利社区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915-78220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3号楼410室

联 系 人:张欢    联系方式: 0915-7829809

五、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内容

备注

1

白河县中厂镇大坪黑水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1

项

750000.00元

大坪黑水沟安置点小广场、道路硬化、护栏、雨水污水管网、化粪池、挡护等基础设施等。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业绩;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2021年4月30日

(08:00-12:00,14:00-18:00时)

2、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3、发售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5室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报名后在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完成后,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5室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09时00分

2、谈判时间:2021年5月10日09时00分

3、谈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十、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