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7-610167-04-05-780167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园林景观提升、基础设施提升、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等。(主要包括: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园林景观绿化提升、道路提升、皂河桥及箱涵、游客服务中心、接待中心、公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及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等),总投资额约444343.88万元;

      2.2 项目地点:西三环以东,石化大道以南,北二环以北,朱宏路以西;

      2.3 项目投资总额:44434388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1120001CPGKeY6TY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内容为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能力。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具备施工负责人要求)。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以及以上技术职称。(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要求)。

      3.2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1、账户信息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信息为准2、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招投标资格有效。申请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记录。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8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8月1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1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29-8849054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版递交。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邓六路中段3号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2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张怡、马超
电话: 15934815633 电话: 18165358837
邮编: 710000 邮编: 7100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账号:   账号: 78560188000095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