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招标核字(2020)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预算和政府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基础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衡水市滨湖新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 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资金来源:区级预算和政府债券。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30 09:09至2021-1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滨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瑞特11栋80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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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乔超

联系人: 董娇
电话:

0318-2326565

电话: 0311-85506215、1863016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