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电子产业园配套住宅楼(峨二庄社区新民居)小区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1-1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电子产业园配套住宅楼(峨二庄社区新民居)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峨二庄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葛仙庄镇峨二庄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县电子产业园配套住宅楼(峨二庄社区新民居)小区园林绿化工程。最高限价:1018009.8元;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14至2021-12-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南院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项目负责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及近一年来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清河县事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1-05 09:30 ,地点为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南院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葛仙庄镇峨二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 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南院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800
联系人:

康书记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3603199302

电话: 0319-82991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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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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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cgs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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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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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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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5023600104001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