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工程EPC项目


发布时间:

2022-1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初沉池及放空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2207-500108-04-01-8861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主城南岸区,鸡冠石镇下窑村,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鸡冠石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8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利用现有初沉池之间空地新建一座平流式初沉池,平面尺寸98.85*25.45m。同时,对厂区内的放空系统进行改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3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169.621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试运行至达标达产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及全部项目内容。具体范围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定中明确的全部技术、标准、参数、理化性质或指标、规模、范围、性能及功能要求,新建1座初沉池、放空系统改造及新增供气风管等。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4.1 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2.4.2 设备材料采购:一体化泵站、刮泥机等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及其配套附件的供货、现场接卸货及保管工作等伴随服务。主要设备的采购前,须事先获得发包人对供应商的认可。

2.4.3 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承担项目土建、所有管道、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设备的安装、电气管线等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前,须事先获得发包人对供应商的认可。

2.4.4 调试与试运行工作:包括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72小时连续满负荷试运,试运期间完成相关性能测试;项目通过72小时无故障运行,处理负荷大于等于设计值90%后,经协商确认后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完成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初步验收。调试与试运行期间,由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运行操作培训和指导,承包人应提供所有必要的仪器、文件和其他资料以及具有合格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发包人仅提供运行操作人员。初步验收后的试生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没有通过性能测试,而产生的第二次及以上的性能测试费用及消耗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2.4.5 质量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2.4.6 提供技术服务:

①组织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设计,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的报审等工作。

②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提供正确施工的所有合理设施并提供协调服务。

③项目验收、项目试生产、培训、编制维修手册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相应服务。

2.4.7 缺陷责任期:承担缺陷责任期的所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100日历天;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初沉池通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11-12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11-16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李瑀

联系人:

刘永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67767416 联系电话: 023-6770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