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支流大溪河团结水库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AA202300141)


发布时间:

2023-02-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支流大溪河团结水库生态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立项文号津发改审﹝2020﹞224号文(项目代码:2020-500116-77-01-140783)、223号文(项目代码:2020-500116-77-O1-140789);可研文号津发改审﹝2020﹞274号文、2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江津区双福新区,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项目区域内实施“内源治理”工程。其中“内源治理”建设内容为73万平方米湖区生态基质异位处理及原位处理。项目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为湖区生态基质异位处理;二阶段为湖区生态基质原位处理。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项目区域内实施“点源治理”、“面源治理”和“水体原位修复”三项工程。其中“点源治理”建设内容为水质净化+人工湿地+水体原位净化,“面源治理”建设内容为养鱼场移除及滨水生态系统构建,“水体原位修复”建设内容为沉水植物种植、生态浮岛等。项目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为“点源治理”中水质净化;二阶段为“点源治理”中人工湿地+永体原位净化、“面源治理”和“水体原位修复”。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932.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46.1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运维服务,以及运维期结束后的整体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施工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包含环保验收)、工程质量保修阶段、运维期间的全部工作,并配合和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本项目各阶段图纸均需招标人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图纸。

2.施工图预算及设计费总价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招标的工程建设费用,若有必要调整,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直至施工图报经发包人最终核定。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图组织实施,如确需变更,按江津区相关规定程序报批。

3.按照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工作。

4.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等工作。

5.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包含环保验收)、质量保修、后期运维后按发包人要求移交发包人。

6.如出现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转包的,一经发现,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两次以上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减少工程内容,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7.日常巡检:在入湖口、中间点断面、出水口进行双随机检查。最终目标:2025年全年平均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9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

施工及运维期:10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④其中一项设计资质要求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2-1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2-13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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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俊怡
联系人:
李徐洲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47523112 联系电话: 15683297999
传真:   传真: 023-6788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