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春华西路(新元道-崇德道)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3-01-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城春华西路(新元道-崇德道)工程施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新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春华西路(新元道-崇德道)属于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2.2工期: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如未成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ebei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E招冀成进行电子签到。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ebeibidding.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必须独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独立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按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含有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法人章、法人签字、签名等内容可以采用CA电子印章、CA法人章、CA电子印鉴、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签字后的扫描件等形式。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7 08:30至2023-01-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鸿金信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曹妃甸新城内 | 地址: | 无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无 |
联系人: | 任经理 |
| 电话: |
无 |
电话: | 19912386576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zhjxxmg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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