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0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陇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新建人工湿地7947m,布水渠及集水渠总长432m,配套检查井3座,dn600HDPE双壁波纹管143m,管式测流计1套。(2)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主要工程内容为:①新建人工湿地6136m,布水渠及排水渠总长169m,配套检查井9座,dn600HDPE双壁波纹水管495m,管式测流计1套;②现状供水管道迁移改线300m;③湿地临河新建护岸473m,道路570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Ⅰ标项;

(002)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Ⅱ标项;

(003)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Ⅲ标项;

(004)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Ⅳ标项;

(005)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Ⅴ标项;

(006)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Ⅵ标项;

(007)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Ⅶ标项;

(008)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Ⅷ标项;

(009)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标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Ⅰ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至少各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站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站的查询截图,以所附截图的开工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6.信誉要求:①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人员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6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②投标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须提供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项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Ⅱ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3)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Ⅲ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4)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Ⅳ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5)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Ⅴ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6)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Ⅵ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7)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Ⅶ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项;

(008)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Ⅷ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至少各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站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6.信誉要求:①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人员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6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项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9)陇县千河南岸新城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提供项目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各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

6.企业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单位(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2月9日09时00分到2026年2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企业加密锁登录〉CA登录〗),选择水利系统,进行投标确认,并在投标确认有效期内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文件后缀名.sxz)。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递交和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1.批准文号:陇发改发[2026]39号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5.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投标人须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anxi.gov.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开标的时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9-88661298。

8.为保证投标业务正常开展,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选择“立即注册”,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办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操作及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见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广联达)系统操作引导指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地址:宝鸡市陇县

联系人:李茜

电话:0917-266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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