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黑海渠灌区节水改造工程(01标段(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阳区黑海渠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已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榆区政发科审发〔2025〕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榆林市榆阳区水利局,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牛家梁镇庙咀村至二道河则村;

2.2 工程规模:干渠衬砌改造6.07km,改造支渠1357m,渠首改建5孔引水闸1座,配套管理房1座,拆除重建泄洪冲砂闸1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现状渡槽3座,拆除重建现状倒虹吸1座,改建穿路盖板涵27座,增设分水口19座,改造道路0.52km,增设流量监测仪2套,增设防护隔离网1692m。

2.3 项目投资总额:13522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费为135224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榆阳区黑海渠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718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榆阳区黑海渠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干渠衬砌改造6.07km,改造支渠1357m,渠首改建5孔引水闸1座,配套管理房1座,拆除重建泄洪冲砂闸1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现状渡槽3座,拆除重建现状倒虹吸1座,改建穿路盖板涵27座,增设分水口19座,改造道路0.52km,增设流量监测仪2套,增设防护隔离网1692m。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为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

3.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带二维码可查验);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④提供承诺书,⑤、⑥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标段名称:榆阳区黑海渠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投标事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均需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建造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11月11日12时00分至2025年11月16日12时00分从《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地点为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YL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 YLT 格式电子标:投标书为YLT 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

8.4 该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5 提起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起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贺鹏  15389580250、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宁  19191298978(同异议联系方式)。

9.监督部门: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林市榆阳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沙路北端水务大厦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局小区二单元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贺鹏

联系人:

刘宁

电话:

15389580250

电话:

1919129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