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告】西安市民政局依法对16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1

西安市民政局

依法对16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

行政处罚的公告

西安市民政局对西安人像摄影协会等16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西安人像摄影协会等162家社会组织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西安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西安市民政局对西安人像摄影协会等50家社会团体和西安东方书画院等1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西安市民政局持续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2020年,在充分征得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梳理出一批多年未开展活动、未接受监管的“僵尸社会组织”名单。接下来,西安市民政局将结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继续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展开清理,通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组织发展环境。